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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訓導組 - 教導處 | 2019-01-11 | 點閱數: 244

為共同防堵非洲豬瘟入侵我國,

「不自國外攜帶肉類產品入境」、

「不自國外網購肉類產品寄送臺灣」、

「不到國外畜牧場所參觀」、

「攜帶肉類產品入境最高處 100 萬元罰鍰」、

「跨境網購肉類產品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 300 萬元以下罰金」。